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充分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激励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集聚示范区助力“青春之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虞人社〔2023〕65号),现就做好我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绍兴市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
(三)补贴岗位上的职工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一)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参保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600元的岗位补助。其中,对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9月1日(含)期间取得证书的,参照附件1目录执行;2024年9月2日(含)起取得证书的,参照附件2目录执行。
(二)对其余已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参保职工,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6000元的岗位补助(已享受过上虞区高技能人才晋升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岗位补助)。
(三)已取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在绍兴市范围内,已取得紧缺工种证书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新取证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个工种的补贴,按申请时取证等级为准。
(五)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三、申报方法
企业应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2024年度本企业符合条件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申报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711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附件4、附件5)电子版(按“企业名称+新取得(已取得)”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yjqgzgwjt@163.com;
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应同步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table17Page1.jsp?column1=8a12908195b6bb180195c612708c5f3f&column5=3&t=1742796113322)”申请(申报流程见附件3);4月14日截止申报!!!
岗位补助实行按年度申报,网上申报人员名单需与企业提交的汇总表名单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如下:
(一)按新取得申报的,填报《上虞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申请汇总表(新取得)》1份 (附件4);按已取得申报的,填报《上虞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申请汇总表(已取得)》1份 (附件5);
(二)企业公示文稿及公示证明原件各1份(附件6);
(三)职工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需省网或国网可查)、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四、其他事项
(一)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编制人员;
(二)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受理地址:上虞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区人力社保局711办公室)
联系人:孟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5-82129735、0575-8297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