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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虞人社〔2018〕2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575-82136028
绍兴市上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