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的通知》(区委办[2022]55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虞发改[2022]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4年11月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日至10日(7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2120314。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