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虞人社〔2012〕68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虞政发〔2014〕5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10月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对象(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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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