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经开区(综管办),e游小镇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6〕95号)、《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24〕2号)、《关于推进“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三个政策文件的通知》(区委办〔2024〕9号)中的《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规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开展见习实习活动,特组织开展区内单位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上虞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学生的见习实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实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二)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实习人员提供学习工作条件,并有专人对见习实习生进行管理;
(三)能够为见习实习生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就近解决见习实习生的食宿问题;
(四)能够按规定为见习实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五)上年度无劳动违法行为。
三、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yrsrczx@163.com;
1.上虞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申报表;
2.近两年企事业单位大学生见习实习岗位需求表;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一)上虞区见习实习基地是享受大学生见习实习政策的基本条件;
(二)评定通过的见习实习基地期限一般为2年,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评定;
(三)已获批2022年第二批见习实习基地的单位资质将于2024年下半年到期,若单位继续开展见习实习工作,需重新申报见习实习基地。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见习实习窗口(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2楼),联系电话:82193089、82138562。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申报表
2.近两年企事业单位大学生见习实习岗位需求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