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上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虞人社〔2012〕68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虞政发〔2014〕54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2023年度符合上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拟补贴对象(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4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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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