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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 题
标 题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如何计算?
内 容
回 答
处理意见:

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处理单位: 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