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华益职业培训学校  高级育婴员
时间:2019-07-19 阅读:5055 次
截止日期:2025-07-01

【培训对象】
    1、从事或立志从事保教工作、幼儿教育的人员;

2、在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教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育婴员(五级)、育婴员(四级)、育婴员(三级)。培训内容为理论和技能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婴幼儿生活照料、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婴幼儿教育、家长指导和培训等知识技能。
【培训等级及条件】

 E.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E.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E.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 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 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
【证书发放】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全国通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常年招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城南多元路133号 华益教育

联系电话:0575—80270270

手机:

叶老师:18758546246

金老师:15957536510     

报名时请随带:

1.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一份;

2.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二份;

3.白底1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