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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2024年“浙江工匠”遴选开始

时间:2024/9/10 10:54:42   阅读:454 次

  上虞区的高技能人才,2024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大家抓紧时间申报!

一、申报要求

  遴选工作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4〕112号)文件执行,入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二、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推荐人员中企业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80%,40周岁及以下入选者不少于50%,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申报。

  2.推荐人选范围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占推荐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3.推荐人选需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绍全职工作1年以上,目前在绍工作(人选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高技能人才。

  5.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6.已入选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以及“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中的“杰出技能人才”“拔尖技能人才”和“浙江工匠”等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推荐。

  7.电力系统工作人员由省部署单位统一推荐,不再从各地渠道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材料复印件、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近2年社保参保证明,另需提供“浙江工匠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即可)”(附件5)一份。

  2.每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纸质材料两本,PDF电子扫描件一份,WORD文档一份(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报送至邮箱:syjqgzgwjt@163.com)。

  3.申报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四、其它要求

  1.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人。

  2.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区人社局)711办公室,联系人:王慧莹,联系电话:0575-8212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