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6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29号)、《绍兴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公示内容
上虞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投诉举报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具体承办单位: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我局会就反映情况进行调查,认真核实。投诉受理电话:0575-82212355。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