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我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综合素质,构建和谐有序的劳资关系,根据上虞区鉴定中心的培训计划安排,由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承办,面向全区范围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自通知下发即日起,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报名满30人以上开班
三、培训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城北阳光海岸、黄金海岸小区旁)
四、培训等级: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
五、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
3.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打印个人历年社保证明二份(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可查)
5.本人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工龄证明(有单位证明并盖章)
工龄证明模板请点击下面链接下载
www.syjob.com.cn/ZYJN/newsview.aspx?id=4570
六、报名学员基本信息收集
报名学员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信息登记
www.wjx.top/vm/hmEj0uI.aspx
备注:报名成功以线上填报个人信息及线下提交个人资料为准
七、费用:
培训费:高级技师3120元/人、技师2340元/人(培训单位收取)
认定费:由认定单位单独收取,具体费用以通知为准
本次培训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证书的学员可向区人社局申请部分培训费补助。(政策最终解释权区人社局)
八、申报条件: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备注: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温馨提醒:
1.学员线上信息填报完成后,请及时来校提交纸质材料,报名成功以线下提交资料完成为准;
2.线下报名地址: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百官街道兰芎路187号,城北黄金海岸小区、阳光海岸小区旁)行政楼3楼307、309办公室,学校地址导航可查;
3.公交线路:227路、20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
4.联系电话:82182307或8219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