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简而言之,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不再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不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是赔偿金的情形。
admin
2020/4/27 16:5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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