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何?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何?
孙天林
2020/4/22 15:36:20 回复
一、上虞区退休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含急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400元-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之间的费用,在市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报销比例70%;经本统筹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7日内转诊到本统筹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75%;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二、上虞区退休职工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起付标准-5万元市内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90%,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超过5万元-10万元市内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95%,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超过10万元-25万元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超过25万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顾晶晶
2020/4/23 23:4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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