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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居住证)原件;
(三)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需准备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四)本人社保卡。
注:如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或法院审理终结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