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类对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除外),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全职引进的人才,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建筑优势企业新引进人才,卫生医疗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新引进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三大类的医学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符合条件的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5万元;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高级技师每年补贴3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全日制紧缺专业专科(高职)生、技师每年补贴1.5万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5年,并对到区内百强工业企业工作人才的补贴标准按学历、技能层次分别上浮20%。非紧缺专业全日制专科高职生按6000元标准享受安家补贴,补助时间3年。
(2) 第二类对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业和国有集体企业,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符合条件的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5万元,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年补贴3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职)生每年补贴6000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3年。
(3) 第三类对象: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新引进(含应届毕业生)到区内其他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日制硕士、“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符合条件的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上述补贴补助时间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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