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企业工伤保险费退费的公示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以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绍市委[2019]1号)有关精神,从2018年5月起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对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费率下调50%。我区从2019年3月起已执行工伤保险减半征收政策,现对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应减征金额实行保费退还。经统计此次退费共有8152家企业,退费金额为24650580.88元。 现将此次工伤保险退费企业公示如下。
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