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公开选聘项目总监的招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评价、面试测试、体检及考察,闫玉考生拟录用为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不纳入国企编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开区康阳大道88号科创中心三楼。
受理电话: 0575-82310948
附件: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拟录用人员名单
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