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和单位,杭州湾综合管理办,e游小镇管委会:
根据绍兴市人社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绍市人社发〔2019〕11号)和区委、区政府《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区的若干政策》(区委〔2019〕52号)文件精神,规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开展见习实习活动,特组织开展区内单位申报上虞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根据我区人才政策,对设立见习实习基地的用人单位提供如下政策待遇:见习实习基地接收1个月以上见习实习生(包括校地联合教育来虞学生)的,按300—1500元标准给予见实习生交通补贴,免费办理城市公交卡和区内景点旅游券;并按照专科(高职及技师、中职)、本科及以上按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给予接收企业最长12个月的见习实习补贴,对为见习实习生提供免费食宿的企业按600元每月给予补助,按实报销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学生的见习实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实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二)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实习人员提供学习工作条件,并有专人对见习实习生进行管理;
(三)能够为见习实习生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就近解决见习实习生的食宿问题;
(四)能够按规定为见习实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五)上年度无劳动违法行为。
三、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yrsrczx@163.com;
1.上虞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申报表;
2.近两年企事业单位大学生见习实习岗位需求表;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一)上虞区见习实习基地是享受大学生见习实习政策的基本条件;
(二)评定通过的见习实习基地期限一般为2年,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评定。
(三)已获批2019年第二批见习实习基地的单位资质将于2022年初到期,若单位继续开展见习实习工作,需重新申报见习实习基地。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4号窗口(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2楼),联系电话:82516973、82193089。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申报表
2.近两年企事业单位大学生见习实习岗位需求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