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上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虞人社〔2012〕68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虞政发〔2014〕54号)等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全区24家用人单位符合条件享受2019年度我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合计金额65790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6月3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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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