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14号)和《关于省防疫重点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及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20]28号),现将被列为省重点企业的2020年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3月20日至26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2133202,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81227208。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