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虞人社〔2012〕68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虞政发〔2014〕5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对象(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联系电话:0575-81262105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