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技能绍兴”三年行动计划》(绍政发〔2017〕12号)精神,为杭绍甬一体化发展、浙江大湾区绍兴先进智造基地建设提供更多优秀领军型技能人才,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应用,助推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市第四期优秀高技能人才(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从事计算机相关职业(工种)的优秀一线企业职工;我市职业院校从事计算机相关专业教学的优秀实习指导(实训)教师。
二、培训时间
10月18号报到,19号开始上课,共10天(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具体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亭山路526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培训费、食宿费由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推荐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在一线工作的技能从业者。
3.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工作,原则上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4.优先支持“技术能手” 、“劳动模范” 、“三八红旗手”等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以及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参加培训。
六、推荐名额
“绍兴市第四期优秀高技能人才(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研修班”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区、县(市)人社部门各4人(含辖区内职业院校)、滨海新城社事局1人、市直其他单位5人。
七、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归口单位,采取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
(二)申请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绍兴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申请表》1份(附件1)。
2.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技能人才服务科(纸质及电子材料)。
(四)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审核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八、其他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共同做好绍兴市第四期优秀高技能人才(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研修班的推荐报名工作。
联 系 人:徐 梅;联系电话:82133012、13732476699
联系地址: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区人社局7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