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落实“互联网+绍兴人社”工作要求,上虞区从9月6日起使用“互联网+绍兴人社”社保信息系统,根据绍兴市级要求相关社保业务作相应调整,特通告如下:
1、2019年9月1日起,每月末4天进行业务结算,结算期间不办理业务(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其余工作日正常办理。
2、企业人员参保当月不办理停保业务;参保对象未办理就业(失业)证的需在参保前办理就业(失业)证后才能办理参保业务。
3、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参加单工伤、建筑工程工伤的,企服宝上不再受理,企业需到区便民中心社保窗口凭《社会保险职工增减表》、《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书面申报。
4、每月参保到龄人员、超龄单工伤参保到龄人员均由系统自动中断,区社保中心不再向单位函寄到龄中断通知书,各单位自行到企服宝上查询。
5、从2020年1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扣款时间从每年9月至12月调整到每年1月至12月。调档时间从每年7月至8月调整为全年,当年已经缴费的,次年生效,当年未缴费的,当年生效。
6、2019年9月1日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退职)人员和城乡居民新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养老待遇。
特此通告!
(一百份以上不盖章)
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