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选聘经营科主管等岗位人员的招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评价、面试测试、体检及考察,李永平、唐启东考生拟录用为绍兴市上虞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不纳入国企编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限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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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电话: 0575-82310948
附件:绍兴市上虞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拟录用人员名单
绍兴市上虞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