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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用) 上虞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用) 上虞区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前引进且引进时已符合条件人员用) 上虞区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前已符合人员用) 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用)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生活津贴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生活津贴

申报须知:
  1、办理程序。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或技能人才在虞单位工作满一年(社保及到档)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审后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进行集中申报,初审通过后携相关资料到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事大厅进行现场复核,经初审二审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公示,将补贴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2、现场复核申请资料。申请表、汇总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个年度的个税缴纳证明或通过银行发放的一个年度工资清单;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3、对新引进到我区的四大优先发展产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工业企业综合评价A类企业、科创中心入驻企业以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组成单位的人才生活津贴按学历、技能层次分别上浮20%。
  4本次申报初审、二审截止2021年12月1号-2021年12月31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申请时间 状态 备注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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